市城建(园林)学校进行示范校创建工作阶段检查


[2015-11-06]   发布单位:宣传科   阅读次数:2526

市城建(园林)学校进行示范校创建工作阶段检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沪教委职〔2013〕2号)提出的“立项学校建设满一年后须进行中期绩效考核检查,主要考核学校项目完成情况和建设经费使用情况”的精神,为了更好地落实上海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上海市园林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及做好迎接市评估工作组对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检查,校示范校领导小组决定于2014年11月对学校示范校建设工作进行阶段检查。

通过开展阶段检查,全面检查学校落实市教委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项目申报书的执行情况,了解建设经费使用等情况,指导学校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成果提炼。推动完成《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特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计划》的各项目标。检查聚焦建设过程,坚持成果导向,强调全员参与,突出建设成效。检查内容为:项目建设工作机制和举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各项目建设特色。

本次阶段检查主要提交材料:

1.《项目建设情况一览表》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登记表》;

2.项目建设阶段小结;

3.典型案例(已完成的)或案例设计(未完成的)。

                         (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和项目建设办公室)

 

 

 

 

 

 

 

 

 

 

 

 

 

 

 

 

 

 

报:市建管委、市教委职教处、市教育评估院、校党政领导、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和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送: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和项目建设办公室、各项目组

(共印15份)